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12号)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,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、摊销扣除。因此,企业使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,其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
{转码主词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