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 |
序号 |
责 任 内 容 |
执行力 |
1 |
制订创建“十强型”领导班子计划并按计划落实。 |
2 |
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按规定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。 |
3 |
执行省、市局其它各项制度、规定坚决、到位。 |
4 |
无弄虚作假、骗取政绩荣誉等行为。 |
5 |
按规定进行全员考核,公示上报,并与奖惩挂钩。 |
6 |
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安排,无正当理由不超过时限到任,不旷工,不违反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。 |
7 |
日常工作绩效记实及时、完整,记载与实际相符。 |
学习力 |
8 |
学习制度不健全,有学习计划,分局、个人学习记录落实。 |
9 |
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体会和工作调研文章少于规定篇数,完成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。 |
10 |
班子成员参加上级培训不无故缺课,培训考试课程及格。 |
11 |
单位在县、市、省局考试、竞赛中名次不垫底。 |
12 |
45岁以下班子成员达到大学本科以上(含)学历或无中级以上(含)职称,班子成员能级评定达不到二级甲档(含)以上。 |
决策力 |
13 |
领导作风民主,大额经费安排使用,重大涉税事项,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决策。 |
14 |
单位发生重大问题需了解、知情,报告及时,不得隐情不报。 |
15 |
政治观念坚定,没有是非不分的错误言论,无不良政治影响或后果。 |
团结力 |
16 |
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、合理,工作协调,无工作贻误。 |
17 |
民主生活会有规定次数,会议情况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,查找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按限期整改到位。 |
18 |
班子成员之间无纠纷,班子成员之间或对上级领导讲党性原则,不无故告状,班子成员不拉帮结派、搞小团体,无群众反映。 |
19 |
对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党员民主评议,民主评议结果按规定区分等次。 |
创新力 |
20 |
对改革措施不说三道四,态度积极,改革进程不滞后,不影响工作推进。 |
21 |
单位在县局以上组织对年度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的考核、评比、竞赛中,争取一项跻身前3名。 |
22 |
研究布置争先创优活动,年度有县局级以上先进典型或先进经验,年度有创新项目并获县局以上最佳创意或品牌奖。 |
协调力 |
23 |
正确处理条块关系,与地方党政部门沟通顺畅,处理相关矛盾和关系方法好,地方党政部门评价较好。 |
24 |
对地方党政部门布置的工作积极完成或协调配合,受到地方党政表扬。 |
25 |
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纳税人反映较好。 |
26 |
文明创建工作打得开局面,本级单位在当地能评为年度文明单位。 |
自律力 |
27 |
布置上级部署的廉政专题教育。 |
28 |
落实领导干部季度述廉制度,按期分析廉政形势,落实廉政谈话制度。 |
29 |
个人买卖住房,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出国、出境,配偶、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及时、如实向组织报告。 |
30 |
车辆维修、办公耗材按规定进行维修和采购。 |
31 |
每年召开行风义务监察员座谈会,并在当地的综合测评中,社会满意度不低于98%,不得名列后3名。 |
32 |
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不低于80%,未出现一起集体或越级上访。 |
33 |
无压案不查、有案不报、查而不处问题。 |
34 |
执行财务审批、收支两条线规定,不私设小金库。 |
35 |
不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,无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等不良影响。 |
36 |
不违法、违纪,遵守社会公德,未受到治安处罚。 |
指导力 |
37 |
除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外,班子成员全年到一线工作不少于3个月。 |
38 |
制订的工作措施,符合分局实际,对工作进程和任务完成无直接影响。 |
39 |
对分局基本情况清楚,具体指导、督查、抓落实到位,所分管工作无较大差错或疏漏。 |
40 |
对下级请示事项,不拖拉不办,处置到位,不延误工作,无失误。 |
41 |
班子成员落实现场办税规定,;每季度典型调查纳税户少于1户。 |
亲和力 |
42 |
制订、落实“五必访”制度,“五必访”活动记录齐全详实。 |
43 |
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工作、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群众无意见。 |
44 |
按规定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,完成上级下达的帮扶任务。 |
45 |
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不低于80%,不称职率不超过10%。 |
46 |
年度组织开展行风问卷调查,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和研究,并制订整改措施,问题及时纠正到位,群众满意。 |
战斗力 |
47 |
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,必须评定为称职以上。 |
48 |
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,不得名次列后2名,文明单位荣誉不得被摘牌。 |
49 |
在上级明查暗访中无问题,无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。 |
50 |
对照加分项目,努力提高加分分值。 |